3月4日,渝中区委党史研究室召开全体干部会议,专题学习《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原文、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负责人就《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》答记者问以及《人民日报》评论员相关文章,部署《条例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。
在交流发言中,大家一致认为,《条例》的出台,对于推动全党全社会学好党史、用好党史,从党的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,弘扬伟大建党精神,传承红色基因、赓续红色血脉,具有重要意义。
会议就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《条例》提出三条要求:一要先学先行亮底色。全面把握《条例》的主要内容,坚持学党史和悟思想相统一,通过召开室主任办公会议、“三会一课”、主题党日等形式组织传达学习,列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内容,逐章逐条逐款学,紧密联系实际学,真正把《条例》刻印在心、烙在脑海,真正转化为党史方志干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自觉遵循。二要鼓劲造势强宣传。积极配合宣传、组织等部门,把握正确舆论导向,充分运用“重庆渝中”客户端、微信工作群、朋友圈等网络平台,及时转载中央通知、《条例》全文、答记者问、《人民日报》评论等相关文章。充分利用“七一”、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,组织渝中重大成就党史图片展等活动。精心筹划组织开展“红色记忆”党史宣讲“七进”活动,营造社会各界“学习党史、了解党史、重视党史、支持党史”的浓厚氛围。三要深挖深研创精品。积极发挥党史部门职能职责,深挖党史“富矿”,紧盯党史研究、党史著作编写、党史宣传教育、党史资料征集等工作。稳步推进《渝中区改革开放实录》《渝中党史研究志》资料收集整理及编写工作。加强与出版社联系,根据审查意见进一步修改、补充、完善《渝中党史人物》,按时完成公开出版。准确把握红岩精神的深刻内涵,扎实推进《铭记光辉历史,弘扬红岩精神》党史专题片拍摄等工作。着力在深化研究阐释上下功夫,进一步讲好渝中党史故事,打造党史传播矩阵,不断增强党史学习教育吸引力、感染力。
(渝中区委党史研究室供稿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