?
为庆祝建军90周年,在党员、干部和学生中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、爱国主义教育,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3月27日,巫溪县委宣传部、县委党史研究室、县文明办、县民政局、县教委、县文化委联合印发《关于在清明节等纪念日开展“缅怀先烈不忘初心”活动的通知》(巫溪委宣发〔2017〕11号)。
县委党史研究室根据相关文件精神,结合巫溪实际,草拟了该《通知》。
《通知》要求,全县各部门、乡镇(街道)、企事业单位机关党员职工和学校师生代表要在清明节、五四青年节、六一儿童节、七一建党节、八一建军节、烈士公祭日、国庆节、巫溪解放纪念日(12月14日)、烈士殉难日及其他重要纪念日到双枪女英雄陈昌秀烈士纪念园、彭咏梧烈士阵亡地纪念园、红三军司令部旧址陈列室、红三军小长征入川地等县内革命遗址开展“缅怀先烈不忘初心”主题纪念活动,缅怀革命先烈丰功伟绩,铭记历史,弘扬红军精神,继承彭咏梧、陈昌秀等烈士遗志,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和学生牢记党的宗旨,增强理想信念,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,弘扬爱国爱党爱社会主义的时代主旋律,实现巫溪梦。
(巫溪县委党史研究室? 谭国丹)